拜物經
  去餐廳吃飯,在要求坐包間之前,有點社會經驗的人都會問上一句有“低消”麽?這個聽起來像切口的詞,是“最低消費”的簡稱,也就是說,只要您一屁股坐在了包房內的椅子上的時候,不論吃了多少錢,只要沒有吃到一定的金額,都要按照一定的金額結算。聽起來挺強硬的,而最近,這樣一個很多店都在執行的店規也的確被判定為是“霸王條款”,如果餐廳依然執行,那就是違規操作,消費者可以投訴,如果查明屬實,還有可能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金。
  聽起來,真是給消費者長了志氣,從此之後,再也不用低聲下氣地問“到底我要吃到多少錢,才能愉快地放我走”這種不怎麼體面的事情了。就算我一個人,我只吃一碗白飯,你們也得接待。於是問那些開餐館的朋友,如果真要是有這樣的人來可怎麼辦?朋友倒是很大度,說:“人人來吃飯都是想舒服,只有那些專門找茬、踢館的人才會這樣。誰願意一個人獃在一個大房間里,吃飯都能聽得見回聲呢?”
  但商人逐利永遠都是宇宙法則,沒有人會做虧本生意也是事實。商家可以把低消換成其他名號,比如房間費,比如服務費,錢照收;也完全可以看著人少,就說已經沒有房間了。更有精明的商家,不設置最低消費金額,但是設置最低人數,比如說,只有達到6人或者8人才能進入到包間裡面吃飯,人數一多,想消費得少都不可能了。
  有位在餐飲界混了近20年,起起落落開過不少家餐廳的朋友聽到這個消息,笑逐顏開地說:“還好我把之前的那家中檔餐廳給轉出去了,現在就開餃子店、包子店和麵條店。現在這種地租和這種經濟狀況,市場只能當沙漏,要麼就做城中絕無僅有的高級餐廳,要麼就做最普羅大眾的生意,中間的,尤其是中間偏上的,還尤其是以前以為在最旺的地方開有點格調的餐廳,估計會迎來關門潮。”當然他並不認為這是取消最低消費這一規定的直接效應,但成本高、利潤低確實讓餐飲業比之前更加艱難,由於取消最低消費後導致的成本上揚也不過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。
  但也有律師說就算有明確的條文,可如果消費者在消費之前店方把最低消費等規定告知了消費者,並且消費者也接受這些規定,那麼餐廳和消費者之間並沒有存在不公平交易。如果餐廳方面在事前沒有告知消費者,這時才是消費者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時候。這樣看來,不論是否有取消最低消費的條文,消費前詢問或者被告知的規定動作還是沒有變。而有些餐廳把最低消費變成服務費,又把原本可以免除的部分變成了一定要單獨買單的部分,這樣看起來,若是消費者細細在心裡想過,反而會覺得“幫倒忙,很不爽”呢。
  □ 張遠  (原標題:取消低消 值得喜大普奔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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